依据《三亚市商务局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会展业开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告诉》(三商字〔2021〕145号)文件,我局对申报2023年第二、第三季度三亚市会展业开展专项资金项目资料来初审,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后,构成《2023年第二、第三季度三亚市会展业开展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现对符合条件的4个会议项目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日)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项目的状况和问题应坚持脚踏实地准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状况的,请供给单位实在称号(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资料等;以个人名义反映状况的,请供给实在名字、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资料等。